中国企业在德国发生致死工伤事故,怎么办?
致死工伤事故首先是一场人间悲剧。对企业而言,刑事调查在事故当天就会开始,通常针对现场主管、工地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。对中国企业来说,语言、距离以及职责不清使最初几天更加艰难。我们从第一个小时起为企业及其管理人员提供辩护。
微信联系:Alex_Rumpf事故发生后会发生什么。
警察通常在事故当天到场,检察院也往往介入。现场会被封锁,机器或设备经常被扣押,并委托技术鉴定人,同事会被询问,通常还会进行尸检。同时,劳动保护主管机关和法定工伤保险机构(职业保险联合会,Berufsgenossenschaft)也会展开调查。企业必须在三天内向工伤保险机构报告事故(《社会法典》第七编第193条)。
- 不要改变现场:在主管机关和鉴定人查看之前,不得改动事故现场或设备。
- 不要随意陈述:管理人员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,不应就劳动保护组织作出陈述。
- 保全所有文件:风险评估、操作规程、培训记录、维护记录、职责委托书。
- 保护员工:作为证人接受询问且可能自证其罪的员工,应有自己的律师陪同。
被追究的不是企业,而是个人。
德国刑法不处罚企业本身。检察院会寻找负有防止事故义务的个人:企业管理层以及被委托劳动保护职责的人员,例如工厂负责人、工地负责人和班组长。职责委托应交给可靠且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员,最好以书面形式进行。管理层仍需负责人员选任、资源配置和监督。
在中国企业的德国子公司中,关键问题往往是:谁在形式上领导德国公司,谁在实际上作决定,安全培训是否以员工能理解的语言进行。我们会尽早还原组织架构,并协调与中国母公司的沟通,避免给在德国接受调查的人员带来风险。亚历山大·伦普夫律师是中德律师协会(CDAV)会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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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伤事故,简要解答。
在德国发生致死工伤事故后,谁会被追究刑事责任?
德国刑法不处罚企业本身。检察院调查的是自然人,通常是事故发生区域的负责主管以及公司总经理,罪名一般为过失致人死亡(《德国刑法典》第222条)。如果存在监督义务的违反,企业本身可能被处以罚款(《违反秩序法》第30条、第130条)。
如果母公司或管理层在中国,德国法律也适用吗?
适用。在德国发生的事故适用德国刑法。实践中,调查重点通常是现场负责人:分公司负责人、工厂或工地负责人以及直接主管。在跨国集团中,谁在形式上和实际上负责劳动保护往往并不清楚,必须尽早厘清。
管理人员应该接受警方询问吗?
不要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陈述。可能成为嫌疑人的人有权保持沉默。为救援和现场保护所需的事实信息当然应当提供,但关于劳动保护组织方面的陈述,应在律师了解情况后再作出。
可能面临什么刑罚?
过失致人死亡可处五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。许多工伤事故案件最终以附条件终止程序或刑事处罚令结案,前提是辩护工作开展得早且细致。
辩护费用由谁承担?
许多企业投保了企业刑事法律费用保险,在过失类指控中通常承担总经理和员工的辩护费用。我们会在一开始就核实保险范围,并与保险公司沟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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